周日夜,舍迎一小鼠,众惧,执柱帚击之。然其形小而行快,莫能得。余有友一人,上其床,直呼鼠💩于床,既计数,竟达十又多。至灯熄,众哀,恐其夜爪床行。余友他一人,幸其床之得全,然室暗,伸手莫见五指,其触一物,质软,以为食(①当时这位舍友在吃东西),遂食之,而惊,觉之为鼠💩,则扣喉而呕之。众人大笑。既一夜,室安。

周一夜,余与一友共至余舍,舍已二人。

其曰『其鼠仍留吾舍,吾当赶之。』

然其食物而悠哉,故余不信。其见之,则认之妄,而邀吾之欺后来者。

其曰『适吾不像者,吾舍不乱也,吾当乱吾室。』

后来者三人,另有同班者数人,皆见欺。

后,施行者一个曰『吾之欺硕丰,其后三人皆见欺。』

余对曰『非三人也,他宿者多人皆如此,汝当加之。』

众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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